物业管理失责,无服务意识,在本户无侵权、无违建行为下,在未协调结束前,直接行使其本身没有的执法权,强制搬走业主的绿植,导致本人物品损坏。 由于房屋建造失误,导致本户主卧与连廊顶部相连,安全堪忧。业主在交付时与房开协商后,后者答应进行美化,但迟迟未见其实施。且一年只物业仅安排一次清扫!楼上随意掉落的垃圾和树叶灰尘都会落在露台上飘到主卧窗前!无奈下与楼长协商后,本人自费铺好人工草坪,予少量绿植点缀。 现由于一户业主的强烈反对,包括私建小群骚扰其他住户、**2楼业主、联合好友在楼下辱骂嘲讽,每日向物业施压要求把我们无偿布置的美化清除。 物业不但不努力缓和我们邻里间的关系,制止其高空抛物、**骚扰的违法行为,反而一再纵容,直接拍板强制拆除我自费提供的草皮、绿化。 甚至在我们去物业办公室沟通时直接能说出“这里就是我最大了,这个小区就是我管的”,“他不同意我就要把你们拆掉”,“你们来沟通也没用,晚上五点前就要把你们拆掉”这些话,这是一个服务工作者能说出的吗? 该物业经理贴在我们放门口的通知,连引用的物业管理条例都有误,认为自己有执法权,随意处理业主的物品,甚至造成损坏,我们要求赔偿与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