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答复,但我觉得根本没有从业主的角度出发。你们一直在谈政策,如果真按政策,一期也不能上学。根据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大连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大教[2015]26号)中: 五、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须凭学生家长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学生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以及户口簿学生一页的复印件办理入学。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收据、贷款保险单、完税证等原件并依据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家长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在实际入住后办理入学。一期合同上写的是7月30日交房,而大连市规定
一期根本不符合规定,为什么能入?如果二期真不能入,你们宣传时就应该注明,二期从2016年9月可入学,标注不清,不是欺骗我们么?我们业主要的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万科集团拿政府的政策来压我们?万科的口号是“万科将客户视为自身永远的伙伴”,请问贵公司这么解决问题就是用伙伴的态度?贵公司还提“致力于帮助客户实现更美好的生活体验和更大的综合价值”,但实际情况是,我们体验到的都是冷冷的服务和一次次沟通的无望。非得让我们孩子转学二次适应学校?我们20多位业主不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