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号正式提出赔偿申请,维保的答复是“该维修都已经维修完了,涉及到赔偿确实无法满足您的需要”…… 意思就是修好了就行了,不会赔偿…… 我花跟其他业主一样的钱甚至更多的钱买了一套这样烂质量的房子,光说一声修好了就行了吗?!……给业主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你们视而不见,习以为常吗?!……万科不为把这样一套有质量问题的房子交给信任你们选择你们的业主感到愧疚吗?!……怎么好意思说出不赔偿的话呢?! 再说露台墙体至今还在推诿责任,至今还在往外滴水,怎么就说该维修的已经维修完了呢?! 一年多的时间家里人仰马翻,我们联系督促各方来检查维修耗费了多少精力体力?!这不应该赔偿吗?! 一年时间家里地面积水墙皮泡鼓地板拆除没法居住,带着两位近八十岁的老人另寻住处,这不应该赔偿吗?! 等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