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科领导: 我们是海云台1.1期业主,2015年4月,烟台万科副总邓静薷安排相关人员对海云台3号楼两户业主的窗进行改造,将客厅的窗改成门,并搭建了阳光房。增加面积100多平方!该两户业主其中一位前期投诉窗高问题要求赔偿二十万元,我们全体业主都知道。现在我们海云台1.1期三百多位业主请烟台万科相关领导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目前有各种证据证明是邓总安排施工。那请问邓总为什么单独对他们进行关照?业主难道分三六九等吗?因为是副总经理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是他们两户的窗台高度和样板间不一样,那我们全体业主跟实体样板间全部都不一样。是不是我们可以全体要求改造成阳光房?另外,我们也就此事咨询了相关政府部门,沿大马路的三楼窗台高度一米多的窗改成了阳台的门,对整个楼的外立面进行了变化,属于变更规划。我们曾多次投诉,均未得到万科公司的重视,希望烟台万科领导及邓总给我们及其他业主一个公正公平合理的交代!近期我们将集体去规划局,住建局征求此做法是否妥当?盼领导重视并及时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