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汤姆大叔 于 2022-9-29 11:49 编辑 惊悉: 非法获取业主工作单位信息,并且给业主工作单位打电话告恶状的犯罪嫌疑人——周帅,业主有机会从万科职员APP的通讯录里发现,周帅还是昆明万科物业公司的编制,还是什么昆明万科物业第一分公司的“唠总”,这个会拍马屁的“唠总”,是不是可以逃避法律打击?是不是可以免于刑事起诉制?免于《刑法》裁裁? 本业主走到万科昆明物业公司询问,扫地的女人说:“周帅调到深圳总部去了”,看来旅游专业还没有毕业的中专生周帅,还是一个官迷。督促非法窃取业主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周帅,早点去盘龙区公安分局自首,躲是躲不掉的! 正式通知打工“唠总”周帅,业主不愿意与你合作,请你带上你的人,离开金域缇香小区。 也请你尽快到盘龙区公安分局自首,把向你提供业主工作单位信息的内部嫌疑人交代出来! 周帅,你非常恶劣的给80岁老人打电话恐吓,真够下流的了,老人女婿是现任在职的警察! 你哪长满了脚癣的臭脚丫子,踢在铁板上了,哈哈哈!你唯一的出路就是向被害业主道歉! 传说:万科物业经理人平均任职时间半年至一年半,早就是青黄不接找不到职业经理人了, 出于无奈,才让这个旅游专业中专生周帅顶替,就是这点教育,也只配做这样一个班组长! ============================================================= 各位业主仔细看看: 根据深圳万科物业公司的规定,不管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物业财务成本是必须依法向业主报告的,其管理制度非常严谨。也请业主懂的财务制度的给一个建议!每年要向业主报告四次,一个季度报告一次,万科物业的管理制度是不是健全的? 业主很多人喜欢“扶贫”,但是昆明万科物业不是穷人,而是肥的流油,各位知道吗?他们的那个“表妹”副总,很短的时间敛财6套房子,本案又是官办的,这可是业主钱包的物业费。业主喜欢“扶贫”的好心人,并非好人有好报,业主在对万科物业放弃监督权利的“扶贫”行为,那也是对腐败放纵!万科昆明物业有没有吃、喝、嫖、赌的行为?业主不监督,怎么知道这些大街上找来的物业职员,是不是纯净如水?“扶贫”业主真糊涂!糊涂透顶!把钱拿去给人挥霍,还在稀里糊涂的高唱“金牌物业”,真的是一脸的奴才相。 业主干企业的“唠总”们,你也是做企业的,能看懂这份深圳万科物业的《报告制度》,做何感想啊? 以下是深圳万科物业公司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5.3 物业服务报告(财务部分) 5.3.1.内容: 包含《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表》、《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表》、《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情况表》。 5.3.2.编制发布要求: 1) 多业主的酬金制项目,每季度首月 20 日前向业主公示上季度的《物业服务报告(财务部分)》。多业主的包干制项目,按照当地政策法规要求公示,当地政策法规无明确规 定的参照酬金制项目执行。 2) 当地政府有固定格式的,按当地的格式公示,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按照附件格式公示。业主(业主委员会)对公告格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报(中心)城市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财务及运营管理部备案。 5.3.3.《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表》公告注意事项 1)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项目,公告前应送达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或业主委员会秘书签收,服务中心保留签收记录。 2) 项目共有部分经营收入正常情况指接受业委会(业主)委托部分,对于委托关系(权属)不明确的,是否公告由各管理中心和中心城市公司财务管理部权衡实际情况确定;水、电、气的价差损失是否公告,由各管理中心和中心城市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权衡而定。 3) 共有部分经营收入部分应说明是按合同约定分成后纳入物业服务费的部分。 5.3.4.《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表》公告注意事项 1) 原则上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公告(盖业主委员会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如 物业公司受托负责专项维修资金账目管理,可以物业公的名称公告。 2) 如当地政策法规、业主(业主委员会)对公示项目、格式有特殊要求,或要求分组团、幢或划分更小区域列示,可根据相关要求调整,但须报中心城市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备案。 3) 日常核算中的分类应与公告保持一致,服务中心应保存相关的审批手续、施工及验收资料、详细的分摊明细。 4) 为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数据与当地政府公示的数据一致,当地有明确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公示时间的,按照当地政策法规规定的时间公示。 5.3.5.《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情况表》公告注意事项 1) 共有部分经营收入的分配,必须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 2) 日常核算中收益分成部分的账务处理必须每月进行,不允许按总数进收入,后期再进行分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