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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地产
关于万科东荟城未达交付条件的投诉!
whynot 2015-07-09 09:08:35 扫码看帖   6 5173
万科您好,      《关于房屋未达交付条件并拒收的通知确认函》EMS:1035274940715,已于7月8日下午送达广州二沙岛万科公司,请确认查收。
      再次重申:由于万科未按照购房合同要求安装主阳台水龙头,明显违反合同条款,导致的逾期交楼违约风险将由万科承担。并且拒交收楼前所有费用(含物业水电等)。
     另外,本业主对于在验房过程中,万科工程师睁眼说瞎话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1、厨房门槛石断裂且严重渗色,万科工程师竟然说是石材自然花纹,被补断痕的维修人员当场戳穿;
      2、主卧木地板凸起,且与其他木地板凸起幅度不一致,万科工程师说现在的木地板的工艺就是这样的,凸起才正常。经业主要求,将木地板翘起后,发现本身水泥地面不平!简单整改后仍未改善!
      万科作为房地产标杆,竟然无耻到如此地步,让人大开眼界。请不要回复说找  万科东荟城 的  许工、A工、B工,不是没找过,有用还来这里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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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
沙发
墟零 
2015-07-09 10:19:01

来点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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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07-10 08:58:06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尊敬的万科东荟花园C13栋1801房王先生:
    您好!您购买广州万科东荟城C13栋1801商品房在合同约定交付前,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您在交付时提出的装修质量瑕疵问题,我们已安排整改中,预计2015年7月17日前处理完成,届时由责任工程师与您联系进行复验。您提出主阳台预一水龙头的问题,根据《合同装修协议》约定内容:“两个阳台户型,其中一个阳台预留给水点与备用电源”,具备交付条件。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地产客服服务热线4008000002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7-10
地板
whynot 
2015-07-10 10:30:31

万科违反购房合同!

回复 2楼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您好,我说的是,万科违反了购房合同,并没有说万科违反装修合同,请不要混淆。请不要说以装修合同为准,如果以装修合同为准,那还要购房合同干嘛!!况且,装修合同与购房合同并没有冲突!!
5#
whynot 
2015-07-10 10:44:12
也就是说:
1、我投诉的是购房合同违约,非装修合同,请就购房合同违约进行答复;
2、购房合同与装修合同并未存在冲突,请就为何以装修合同为准进行答复;
6#
tiankong 
2015-07-14 23:42:35

支持楼主

业主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希望万科能够正面回答。让后续收房的业主安心,让万科的品牌价值更加深入人心。
7#
keithyu1974 
2015-07-19 22:03:17
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混淆概念是万科客服的拿手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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