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万科魅力之城2.1期23栋704房,合同约定于2022年9月30日交房,本人计划国庆期间购买生活用品后,于2022年10月8日入住。但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房屋内多处设施需要整改,本人因房屋质量问题,并未办理正式收房手续。根据《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文件规定,请长沙万科立即停止侵犯本**益,并赔偿本人经济损失。 本人诉求: 1、因房屋质量问题,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万科物业立即将“住这儿”APP的10月物业费账单归零!待整改完毕,本人正式收房,方可计物业费! 2、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本人无法按期入住露宿街头的经济损失,200元/天,从10月8日起计算,到整改完毕,办理正式收房手续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