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麗湖閱樺苑11號樓中間戶的業主,當時買的期房,交房時因未通燃氣,小區很多業主拒絕收房,但是在地產和物業再三保證下,說交完物業費,收完房1年內給大家通上燃氣,這樣大家抱著相信萬科的想法,相信了他們的話. 但是由於地產和物業的失信,3年後,小區才陸續通了燃氣,而11號樓中間戶更是由於物業負責人的不作為,導致9年後才開通燃氣,具體原因可看我之前發的貼子. 因好幾年的投訴均未獲得回復,前幾天又發了一個投訴貼,幸運的是,第二天就有地產的工作人員與我聯繫了,態度非常好,說是把問題反應給領導層,之後給我回復. 等了一天沒有回復,我再打回去電話問詢,工作人員說,"地產領導對我們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對於這9年我們的缺失無法給予賠償,讓我們去法院起訴" 聽到這裡,我非常氣憤,一個諾大的萬科,明明已經知到問題的原由,卻沒有一點擔當的態度,就想法這種事業推到他們的法務部門,和業主耍無賴,用法律途徑托著,耗著,因為他們知道只要打官司,一時半會兒的不會有結果,有了結果賠償他們也可以以公司各種手續為由一直托著. 真沒想到萬科現在也這麼無賴了,此事,我已錄製實名舉報視頻,會在自媒體平台發布,引起大家的關注,陳述這個事件的所有始末,為舉報內容負法律責任. 無論結果如何,我要讓大家知道,萬科的管理層有多麼的不可信,一切交付都不要相信他們的承諾,因為他們就算承諾了,也會用各種辦法來耍無賴. 本著做人留一線的原則,我將於下周發布錄製好的實名舉報發到自媒體平台,如你們覺得此事應該與以正視,那請在下周一前,聯繫昨天給你們打電話問詢的號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