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 购房时项目样板房的窗户玻璃均为双层玻璃,项目销售现场的宣传材料也展示本项目使用玻璃为中空LOW-E玻璃,具有项目建筑绿色二星标识,有部分购房者在向销售方和物业管家问询过程中,均回复本项目采用双层玻璃,未主动告知封闭阳台采用的是单层玻璃。开发商以施工图纸经过备案为由,未主动向购房者告知,擅自将封闭阳台玻璃更换未单层玻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 业主诉求: 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敦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统一更换建筑玻璃为中空玻璃。 在和开发商沟通过程中,开发商以阳台门所在墙体为分界面将封闭阳台玻璃选择为单层玻璃,并认为其施工通过了备案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这与事实严重不符,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封闭阳台区域面积已计入建筑的面积,购房时已按照房屋成交的单价计算价格,属于法规条款规定的卧室、起居室(厅)内面积,不属于户外面积,所以开发商或施工方以此进行选择单层玻璃不符合实际的。 单片6mm玻璃在临近城市主干道的房屋采用此类玻璃完全无法满足标准要求,而且由于单层玻璃隔热隔音能力差,在出入阳台未手动关紧阳台玻璃门的情况下,室内噪音也不能满足要求,热量阻隔能力差,浪费能源,不符合政府规范的节能环保宗旨,更有悖于开发商绿色节能建筑二星的宣传;另外,单层玻璃存在自爆的安全风险,不适用于现有的高层建筑的安全和维护需求,存在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根据目前我市最近几年的封闭阳台施工的一般交付标准,单层玻璃极少被选择为封闭阳台玻璃使用。 开发商和施工方的行为伤害了消费者的有关权益,沟通态度敷衍,请有关部门仔细调查核实,敦促开发商立即进行整改。争取在交付前解决这些争议问题,万科作为房地产行业知名企业应该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和业主商议问题的解决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