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 已于昨晚解除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拿回了房产证、国土证及各种复印件。 基于我先生一直秉持的“与人为善、积德行善、好人好报”道德观和价值观, 在首付款超过约定时间18天未支付的情况下,我们依然退还了全部定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我带来的诸多痛苦,买方和中介均对我表示了歉意,我接受 他们的道歉。 也希望买方和中介吸取经验教训,提升为人处世之道。 在此也向片区经理伍经理和门店经理苟店长表示感谢,在我最彷徨无助的时候登门道歉, 积极推进,直至事情解决。中介小陈虽然在过程中做法有失公正,但也不完全是他 个人的原因,我深知他的难处,他对于这份工作的热忱,很令我感动,也希望万科能够 包容年轻人的错误,毕竟人都需要成长的。 虽然经历曲折而揪心,但这个过程中还是充分感受了“万科精神”,身为万科业主我很 自豪,我坚持做城花业主不动摇,并积极传播万科精神。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