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3年8月在合肥万科森林公园朗庭7栋购买一套房屋,合同交房期限是2015年8月。苦苦熬等,终于快到了合同交房时间,但一直没收到贵公司的验房通知,难道你们的房子就合格了吗?太不尊重客户了吧,这就是你们宣传的所谓优质服务?眼看8月快过完了,于8月25号才收到你们的交房信息,本人与2015年8月27号带着你们贵公司信息提示所需准备的材料赶到售楼部准备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但业务人员只是让我签几个文件和补充办房产证材料就让我回去了.请问贵公司,什么是交房?这难道就是你们所谓的交房吗?我连房子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更别谈交接了,就能称为交房吗?太能忽悠了吧,你们是不是违反房屋销售合同了?你们延期交房是不是要按照合同条约赔偿违约金?期待你们的回复 |
板凳
飞扬2015
2015-09-02 17: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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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飞扬2015
2015-09-02 17: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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