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8月23日举行的小区剩余房屋拍卖前,相关销售在介绍时多次引用“此次房屋除了产权证为仓储外与普通本小区住房应交费用无任何差异”,但是在实际签约中出现“房屋水电等费用越是按照商用“,你们这不是霸王条约嘛,既然你们当时宣传的时候是按“此次房屋除了产权证为仓储外与普通本小区住房应交费用无任何差异”而且在销售及拍卖至交付房款的过程中各级相关销售多次提出”实际住房过程中,我们一定尽量按照民用费用来收取费用“。介于以上情况: 我有以下质疑: 贵方肯定不是第一次对贵方所持有楼盘进行拍卖,也肯定不是第一次对仓储性质用房进行销售,但是在本次销售中出现的”虚假销售欺骗消费者“消费已经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例。作为消费者我们希望你们能公开公正的满足我们的需求,让我们能合理的退房并退回前期的拍卖定金。并安排下次拍卖,我们还是相信你们万科的诚信意识! |
板凳
mileszhang
2015-09-01 15:39:17 你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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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mileszhang
2015-09-01 16:22:15 联系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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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ileszhang
2015-09-01 17:23:30 快2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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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ileszhang
2015-09-02 10:54:22 都过去快20个小时了,还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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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ileszhang
2015-09-02 15:19:59 一天了,信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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