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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地产
强烈控诉,土匪清远万科,无视合同霸占私人财产,业主蒙受双重损失,投诉无门
清远万科华府商铺业主 2015-09-02 17:09:40 扫码看帖   2 4523
本人于2012年4月18日购买了万科清远华府商业5号楼101-110栋商铺并签署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13047760元,全款支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于2012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至今,我仍未收到任何交付通知。另一方面发展商一直将我的商铺作为销售中心用途,将相关商铺的格局、装修均私自改变,里面存放了大量的家具饰品、电器,贵司一直安装锁头,强行管理使用。对此向清远万科客户关系中心反映问题,该部门曾经理则表示无法处理,让业主自行寻找万科项目部门或营销部门的负责人协商解决,不主动为业主解决问题,如此服务让人心寒。第一方面,物业公司却一直向本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本人答复是没有交付业主,谁在使用就由谁支付管理费,但是物业公司却霸王地对我进行了追讨。第二方面发展商霸占我的商铺使用,我没法出租他人,没有商铺的租金收入;第三方面物业公司无理向我征收物业管理费。开发是万科,管理是万科,业主是弱小群体,无力挣扎。仅盼万科管理层尚存一丝良知,能还小业主一个公道,在普天同庆抗战胜利的同时,也请留意业主的无助与挣扎。请给予答复,否则,只能逼我走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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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沙发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09-07 10:03:35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尊敬的【清远万科华府商铺】业主:
    您好!经核实,您投诉内容描述的情况并不属实,请您尊重事实情况,遵守合同的约定缴纳所购商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经核查,您名下的商业5号楼101-110商铺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我司已于当天寄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至您,而您亦于2014年1月2日对该函件进行签收。如有需要,我司可提供相关签收记录至您查看。
    同时,销售中心已于合同约定交付日期前搬至别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我司已按时把商铺交付至您使用,故您要求免除合同约定交付日期至今的物业管理费一事我们无法满足。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万科华府客户经理关先生13826126395。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9-7
板凳
清远万科华府商铺业主 
2015-09-07 11:41:39

对商铺使用回复非常不满

回复 2楼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你来过现场?交给业主?拜托官老爷来现场看看吧,谁在用,谁用锁头锁起来了,不是你万科的人?如果你们不主动联系我解决问题,我就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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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万科华府商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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