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4月18日购买了万科清远华府商业5号楼101-110栋商铺并签署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13047760元,全款支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于2012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至今,我仍未收到任何交付通知。另一方面发展商一直将我的商铺作为销售中心用途,将相关商铺的格局、装修均私自改变,里面存放了大量的家具饰品、电器,贵司一直安装锁头,强行管理使用。对此向清远万科客户关系中心反映问题,该部门曾经理则表示无法处理,让业主自行寻找万科项目部门或营销部门的负责人协商解决,不主动为业主解决问题,如此服务让人心寒。第一方面,物业公司却一直向本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本人答复是没有交付业主,谁在使用就由谁支付管理费,但是物业公司却霸王地对我进行了追讨。第二方面发展商霸占我的商铺使用,我没法出租他人,没有商铺的租金收入;第三方面物业公司无理向我征收物业管理费。开发是万科,管理是万科,业主是弱小群体,无力挣扎。仅盼万科管理层尚存一丝良知,能还小业主一个公道,在普天同庆抗战胜利的同时,也请留意业主的无助与挣扎。请给予答复,否则,只能逼我走上绝路。 |
沙发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09-07 10:03:35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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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清远万科华府商铺业主
2015-09-07 11:41:39 对商铺使用回复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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