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6日,我以2300元/㎡买了公园大道二期1204楼B1-15预售储藏室,面积14.52㎡,总价33396元。买的时候图纸没有标注有管道,属无风险储藏室。2022年11月交付后,我发现储藏室顶部有大大小小多达6根管道,属于有严重风险储藏室。不仅如此,在储藏室西侧隔壁供暖阀门用房地面积水严重,通过墙体渗漏到我家储藏室,更加大了风险。找销售解决,说我可以置换B2-38号储藏室,面积25.16㎡,但必须把我原储藏室按2020年的价格退掉,再按现在涨价后1825元/㎡买入,(2020年B2-38号隔壁B2-36号储藏室售卖单价是1400元/㎡),这样我要比2020年购买B2-38同一储藏室,要多支付10693元,最后的结果是:我要按照2020年没涨价的价格退掉原储藏室,再按2022年以每㎡多支付425元,总计多支付10693元,销售部这是低价退,高价卖,把自己当年造成的错误销售结果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属于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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