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相关人员, 我是长安区万科城1期32号楼业主,与2014年年初购买万科城地下车位。 (一)万科车位延期交付并无视国家法律以及合同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以及对第十一条的补充条款)该车位应当与2015年6月30日之前交付业主使用(合同照片见附件) (1)按照合同约定,万科交付车位前需要业主邮寄交付通知书,如果在约定日期时为交付业主可以到万科物业办理交付手续。按照此规定我按照合同约定26月29 ,7月1号致电万科,询问车位交付十一,以及通过万科官网论坛咨询该事。通过电话沟通万科承认车位延期交付,有录音为证。 (2)延期交付后,万科张姓工作人员,物业人员,400客服都承认当交付时会有交付通知书邮寄给业主,有录音为证。 (3)7月28日万科张姓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说车位月底交付,并邮寄了通知书,我问他邮寄的是啥通知书给我念一下内容,被张姓工作人员拒绝。后来我收到后发现居然是车位催收函,居然说车位按合同日期交付了,说业主我没有按时去收!我不明白万科如此大的公司,居然能做出这种不按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这和没有五证就卖房性质不一样吗?而且至今为止万科依然没有按照承诺给我邮寄交付通知书,而且通过快递显示,万科居然是先发催收函在打给我电话说车位可以收了!此有录音和照片为证,照片见附件。 (二)车位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 我的车位后面靠着墙面,墙面上装有电箱,电箱高度1.5米,宽度0.3米,车位长度5.0米,车位尾部距离34cm,具体尺寸附件图所示。 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Garage JGJ100-98 的规定(见附件),小型车长为4.8米,规范4.1.4对汽车库内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进行了规范,针对万科的车位也就是最小为0.5米。其中也规定了纵向指汽车长度方向、横向指汽车宽度方向,净距是指最近距离,当墙、柱外有突出物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按照规定,如果我车位后面没有电箱,按照车长4.8米,我的车尾到墙有0.54米,符合国家规定,但是如果有了电箱,那么车到电箱的距离只有0.24米,完全不符合国家规定。 而且我实际停车测试,如果停了一般的家轿或微型suv到我的车位中,他的电箱门无法打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这个问题万科一直避而不谈国家规范,只说不在我车位里就可以! 请万科按照国家规定给我个官方的解释,到底该电箱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诉求: 对于(一)截止目前万科依然没有为我邮寄车位交付通知书,反而书面否认车位延期交付,本人要求万科按照合同对我进行赔偿,并对违规邮寄车位催收函对我照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目前按照万科的承诺,车位已经延期交付超过60日,我有权按照合同要求执行我的权利。 对于(二)如果该问题能够圆满解决,也就是电箱不在我的车位后面,我会考虑放弃对(一)的诉求。 为了保护我个人的合法权利,录音材料我没有提供。 目前我已经到信访局提交了信访,同时我将根据信访的结果保留进一步起诉万科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