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翡丽郡四期位于新沙路,你们报建上是按1.2.3.4.5期总体面积来报建的保障房,为什么要把保障房所有的面积加在我们四期上面。保障房(公租房)和商品房根本就不是同一类型的房产怎么管理,就算你建好了公租房这是事实,没有强制规定要统一管理吧。我们坚决要求分割管理。 明明报建是按这个项目整体来配置公租房的,现在把公租房划分在四期这一个小区内,严重超负荷,338套公租房,224套商品房,一户算四个人那么这个小区总的占了二千多个人员,只有一个大门进出,请问发生了地震和火灾是不是会发生踩踏事件。另外关于车位问题,562套房三百多的车位,怎么配比。你们这种是严重超负荷。这还是居民区吗?按报建上来讲你们也站不住脚。请给于分割管理,请你们尽快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