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2年八月份购买位于高新区万科翡翠蓝山115楼住宅一套,咨询期间销售强调今年会供暖,取暖费由地产为业主承担。交房过程中,销售再次就取暖费的问题承诺由地产负责。交房后,物业也提到过今年暖气费不用业主自己缴费,由地产承担。但是23年一月初突然收到通知,要求业主自己承担今年取暖费并且没有任何解释。 十一月供暖季开始并没有包括物业,地产,热力等各个部门询问过是否需要供暖,也没有人通知过交取暖费而是直接打开了供暖。由于新房十月三十号才办理交房手续,从2022年十月三十号,到23年1月1号,期间没有任何提示,提醒让业主缴纳取暖费,但是1月初却突然说停暖,补缴。咨询物业,地产,热力各执一词,互相推诿扯皮,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对于万科翡翠蓝山地产欺诈消费者行为,万科物业不作为,私自供暖等一系列损害业主财产行为,希望通过市长热线得到妥善解决,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