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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 地产
赠送的物业费因为销售人员交替无人处理
SC245237899 2023-01-29 17:19:06 扫码看帖   1 789
本帖最后由 朴树的太阳 于 2023-1-29 17:25 编辑

我们在惠州万荟购房时,销售时销售顾问与我们签定有‘赠送三年的物业费“协议(在《价格试算表》里,白纸黑字,我们是遵从这份《价格试算表》交首付及购房),因当时的销售顾问的离职而现有的管理团队不予承认”赠送三年的物业费“,还要求业主去找当时的销售人员。请万科万荟公司说明回复。我们的主张是:
1、《价格试算表》是当时销售人员出具的,有我们双方签字确认,我们业主尊从的是这份价格表,万荟公司不能因当时的销售人员的离职而毁约,这不符合商家的诚信原则。
2.万荟销售人员的行为授权于万荟公司,他受万荟监管,他的行为由万荟公司负责,与我们业主无关(即使这名销售人员离职或在职时的行为)。
3.没有公司的员工离职了,要业主去找离职员工的道理。员工离职时有工作交接,员工的销售行为,实属万荟公司内部事务,不因牵涉到业主,业主是遵守了协议。请万荟公司遵守双方的协议上的约定;
4.协议当事人为公司和业主,销售员为公司内部人员,不是第三人。销售员个人行为的效果归于公司。
所以请万科万荟公司予以说明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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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SC245237899 
2023-01-29 19:08:22
这服务平台几乎无人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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