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科双月湾三期C41栋411业主,之前在贵开发商手里购买房子时,销售时人员告之是赠送两年的物业费,可是交房后告之是一个月,这个问题我已反应过,到现在也没有人跟进,有一个周经理给我回了电话,就说让我拿出证据,这个东西如果没有和我们业主说我们也不可能去要,我本人家是东北的,当时购房时是让朋友帮去看的发的视频,之后和我爱人两个人花了两天时间从东北飞去惠州把房子购买了的,当时在沙盘介绍房子时,售楼销售人员告之是两年,当时在场的有我一家三口人,一个朋友,还有一个中介,之后我还因为这个事找过销售人员,不承认赠送我两年,现在就因为这个事一直没解决,我的房子在2022年7月份才去收房,收完简单布置一下,到现在一直没人居住,现在月月给我来物业费信息,你们不给我解决问题我还会再来。对于一个从最北端的客户,飞到最南端购房,可想我们的诚意,可是你们万科没有诚意,还存在欺骗,我对此感到不能理解,希望你们这么大的企业有人给解决此事,不要敷衍,对你们集团失去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