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埔区万科城市之光F区停车位只售不租,违反《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三十四条,“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车位、车库出售或者出租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要求:黄埔区万科城市之光F区停止只售不租的政策,对于未出售的停车位进行出租。涉嫌违规销售。 2、 黄埔区万科城市之光F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万科将车位大量给万科员工或者其关联方使用,或者悬挂虚假出售的车牌信息,导致业主无法停车,根据目前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22日,悦光花园F区规划车位总共873个车位,已完工可以使用车位共计817个,已售251个,”但实际业主可以停车位置远远低于已出售部分,涉嫌不正当竞争及违规销售。 3、 黄埔区万科城市之光F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以“存在通道隐患车位等”““微小车位”改造为由”为由将车位违规上锁,无时间限制锁住车位,制造车位紧缺假象,涉嫌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 4、 根据规划,黄埔区万科城市之光F区与E区停车位为互通,万科以“由于E区还在交付状态,有部分楼栋和公共设施还在施工建设,为安全为主”为由,未按照要求将EF区停车场予以连通。实际上,E区已进行交付,部分业主已经入住。如果“有部分楼栋和公共设施还在施工建设”,为何还开放E区交付?因此未按照要求将EF区停车场予以连通违反规划要求。 |
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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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1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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