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全部摘自城花业主QQ群 城花最大的违法搭建(此处搭建不同于其他露台的搭建,因为其他露台业主是有“使用权”的;阳B这里是禁止任何业主进入,也无法正常进入的露台,因为相邻业主根本没有门能进去。要想进入此露台,必须先违法破墙开门。102业主就是非法破墙开门才进入露台的。) 11月18日搭建上部很少有横梁。 11月19日搭建上部的横梁基本焊接完毕;但是露台栏杆还没有开始衔接!!! 11月20日下午露台栏杆焊接完毕,此图片为21日上午照。 15-19日这几天,只有102业主在违法搭建,后面经过万科物业公司的“认真负责的强力处置”后,101业主也跟着违法搭建-------- 在此处的楼下,万科物业最先在违法搭建,侵占全体业主的非法场地。万科物业在楼下把阳B连廊等公共区域砌墙封起来,变成了万科赚钱的“养老中心”。 楼上的石长清等人也配合万科物业,也来破墙开门,把公共露台搭建起来,自己私用。 以下为市长信箱内容: 成都万科违反《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霸占产权属于城全体业主的阳B连廊 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阳光公寓B栋连廊的产权属于城花3486户业主,所有对连廊的装修和圈占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城花全体业主的授权;成都万科无权处置、阳B业主无权处置、建设局无权处置、规划局无权处置、房管局无权处置。只有产权人城花全体业主才有权处置。 2013年,万科物业未经城花3486户业主授权,而只假装征求了阳B栋这仅有的1栋房子的几十户业主的意见,还有共103栋房子约3400户产权人根本没有授权万科,万科根本没有征求其他共有产权人即共102栋房子约3000多户产权人的意见,就强行圈占连廊,这个行为就是严重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就是赤裸裸的违反《物权法》的违法行为。 阳B连廊的产权不属于成都万科或者阳B几户业主的私产(查询的事实已经证明万科根本没有此连廊的产权,连廊的产权属于城花全体业主!万科员工自己口头已承认这一点),阳B连廊的产权属于城花全体业主,成都万科或者阳B几户业主未经城花全体业主授权,根本无权处置阳B连廊,目前万科圈占连廊就是赤裸裸的违发行为(假装说是在做慈善,建养老中心。简直搞笑,养老不能违法,也没有任何关系,逃避不了处罚的,日本人在东三省还对做过慈善呢,但这丝毫改变不了日本侵略中国的本质)。 万科必须立即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立即恢复连廊原状!!! 必须立即恢复连廊原状并赔偿城花全体业主损失的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2、《物权法》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3、《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由业主共同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必须依法履职立即去拆除并恢复此地原状,并按照规定对其处以5-20万元罚款。 办理结果 锦江区(2015-10-23 09:46:50):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办已责成区狮子山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狮子山街道办事处处立即联系区房管局,该局向我处出示了市房管局产权登记中心的《关于<成都市锦江区房产管理局关于恳请协助调查万科城市花园相关区域的权属性质的函>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复函陈述如下:“阳光公寓B栋连廊的位置,应属于公用建筑部位”。 2015/11/23 10:15:27 大家打电话没 10:16:22 2015/11/23 10:16:22 万科员工工作不认真,没有把这张到青城山旅游的纸条收好,被业主看见了。 2015/11/23 10:16:35 打了 2015/11/23 10:16:55 说已经转给,房管局了 2015/11/23 10:17:06 等处理 2015/11/23 10:17:29 现在业主撤损失还小一些。整好了再撤损失就大了。 2015/11/23 10:17:30 继续打,要求 规划局、城管局 来直接强拆 2015/11/23 10:18:06 自私自利之举,却将小区的风气带坏了 10:18:27 12 2015/11/23 10:18:27 如果是前业委会的,更不应该 10:20:46 2015/11/23 10:20:46 如果都可以搭,估计有花园的业主也有要搭建的 2015/11/23 10:20:50 明显觉得小区的私搭乱建的歪风邪气在起来 万科物业用全体业主的钱把钱业委会的这位请到青城山去旅游,结果其他没有学到,就学到了万科物业的违法搭建。 12 2015/11/23 10:24:43 上法院的业主可以提供这些图片,这明显是物业不作为嘛,物业费该少交! 10:29:30 12 2015/11/23 10:29:30 7栋的几个单元一楼私搭乱建,小偷爬架子绕过门禁可以轻易到二楼业主家,楼上的邻居为了自身权益也该出来反应下嘛 12A 金牌物业一点也不含糊,违章搭建也是起着引领和表率作用 8 2015-11-23 10:48:44 现在有问题就投诉 24一 2015-11-23 10:48:48 这次一块儿解决, 10:49:10 8 2015-11-23 10:49:10 黄书记现在抓街道正在兴头上 24一 2015-11-23 10:49:26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X@8%7DU9MLE%7DEBUE273)]9PGF.gif HO 2015-11-23 10:50:44 这次专人负责。打掉这个物业的恶瘤 此事处理进展如何?考查“金牌物业”,含金量究竟多高。 98阳 2015-11-23 11:32:45 都交了物业费,请人管理还这样,还花钱干什么。 26 2015-11-23 11:32:56 我改了,提交了 26 2015-11-23 11:33:12 发的规划局,没错吧 11:34:00 26 2015-11-23 11:34:00 再去发人民网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X@8%7DU9MLE%7DEBUE273)]9PGF.gif 24 -c空了 2015-11-23 11:34:01 建议将万科物业占用公共走廊及绿地加上 26 2015-11-23 11:34:45 那个我不清楚,不好改,先搞一样试试 26 2015-11-23 11:35:24 改简单了些 物业服务合同 第22条 规定了,应该有万科物业起诉该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