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7月与万科签定的《地下车位使用转让合同》书中约定其所购买的金域华府二期地下第C-091号停车位,在交付验收中发现,实际车位西侧比平面图上多出一堵墙,且行车方向与购买时描述的也不一致,车辆无法顺利进出停靠。责任在贵公司。 我认为,在购买时,如果图中标明C-091车位西侧有墙体,进出不便,我绝对不选。当时可选择的车位较多,可选旁边其它进出方便,且行车线路前后顺畅的位置(附车位使用转让合同附件图)。 综上所述,本人提出以下两套解决方案: 一、以与C-091车位同等价格,同等区位(50米以内),且进出方便、行车路线顺畅的车位进行调换。 二、全额退款,并承担自交款之日至退款之日止车位总价款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百分之六)的利息。 此问题已反映多次至今无人答复,无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