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麻烦尊重一下你们口口声声所说的契约精神! 东荟城C7C8的门厅过道如此之小,1.2m宽,3m长的一个狭长通道,我觉得这已经突破我们曾经对万科的所有幻想! 你们搬出所谓的住宅设计规范,“高层居住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不应少于1.2m",说你没有违规!是的,你没有违规,你只是触摸了一下规则的底线而已! 可是你怎么不告诉我们,住宅设计规范的第5.5.15里面,还有这样的规定:除托儿所、幼儿园、老人建筑、医院、辽养院外,房间位于走道净端,且房间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其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1.4m。从电梯间到疏散门的距离是不是不大于15m?电梯,包括楼梯间的建筑面积是不是不大于200m2?如此狭小的空间,近200户的住户,其疏散门净宽是不是符合5.5.15的规定,而不仅仅是5.5.29的所谓1.2m的净宽?更何况,你现在交付给业主的,不是一个疏散门,而是一个狭长的通道。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想想,到底违不违规吧! 好吧,就算你不违规!可是,哪怕是单家独户,1.2m宽的大门,恐怕也略显寒酸吧?一个有近200户居民的高层住宅,门厅显得如此狭小、逼窄,万科,你承诺的”让建筑赞美生命“呢? 没有整改之前,绝不收楼!绝不! 因为这不是你承诺给我们的交付物。销售在领我们参观样板房的时候,我们没有见过这样的门厅;销售在给我们做推销的时候,也没有就这一点做过任何说明;甚至,你们的格式合同里面,也没有一楼门厅的图纸,以及电梯核心筒的图纸及尺寸。如果不是你们故意隐瞒,那就应该默认交付物和样板房至少是一样的! 试想,如果不是买期楼,买现楼的话,恐怕没有几个业主,在看到如此狭小逼窄门厅通道之后,还有欲望坐电梯入户吧! 我知道你们会狡辩说,合同里面有约定,局部地方以现场实物为准。可是,我们现在看到的不是局部地方与我们看到的样板房,以及销售的说明不一致,是颠覆性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不仅影响到我们的居住质量(试想一下两个婴儿车都不能会车,三口之家都不能牵手回家的情景吧!),还会影响到以后的市场价格。 万科,请尊重所谓的契约精神。你们没有垄断契约精神的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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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keithyu1974
2015-12-01 15: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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