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我再重复一遍我们的问题: 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你的门厅设计符不符合消防疏散通道规范的要求。我承认你们已经合规了。触摸规范的底线,一直是你们用”合法合规“来回答业主所有问题的底气所在! 现在问题是: 万科C7C8交付物的首层门厅,和我们看到过的所有东荟城的样板房严重不一致。这一点怎么解释? 在你们的格式合同里面,没有一楼门厅的图纸,以及电梯核心筒的图纸及尺寸。如果不是你们故意隐瞒,那就应该默认交付物和样板房是一样的。样板房应该是我们默认的合同依据。这算不算违反合同? 请万科针对业主的具体问题来回答!不要我问A,你非得回答B! 再强调一遍,现在的问题不是C7C8的设计合不合住宅设计规范。我的问题是:你的交付物,和我们合同约定的交付物不一样!如果你们觉得一样,请告诉我,合同的哪一条款规定了如此丑陋的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