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底收的新房,2014年9月24日我在此论坛发过帖子,楼上漏水烧坏燃气热水器,2015年5月又漏过一次水,可是万科地产最后也没找到问题,最后不了了之了。但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房子又漏水了。这次彻底漏的没法生活了,家具衣柜都被水泡了,难道我不应该要点赔偿吗,前两次漏水我都没要任何赔偿,我做的还不够好吗,5000元的赔偿金,多吗,我花150多万元买的房子,住了刚两年多,房子三次漏水,我前两次没要赔偿已经很包容了,这次要5000元赔偿金难道很多吗,万科领导层,麻烦你们看看,凭良心说话。这次漏水,害我到现在还没把老家60多的老母亲接来过冬,老家温度屋里都快零下了。房子到现在一直因为赔偿金的问题,万科还没给维修,我周末去接老人,试问你们一直拖下去,我老母亲来了怎样居住,她老人家身体不好,难道你们要让她大病一场? 我再次肯求万科抓紧时间给解决问题,不要一直拖下去了。请万科领导关心一下自己的业主,尽快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