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月份在苏州胜浦万科东方雅苑认购了一套住宅,付了认购金后销售并未给我任何收据以及认购协议,以及约定首付时间的协议;付了认购金后参与了案场的砸金蛋活动,砸得一份华为平板,销售当时说即时领取,后来因为当日销售以楼上服务人员下班为由说可以第二天领取,由于我第二天有事,销售的领导说可以让销售领取后寄给我,怕我不放心还在我砸的的条子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后来我找销售兑现的时候销售便不再承认,且销售领导在跟我微信语音沟通时沟通未果就挂了我的电话且把我拉黑。 后续销售也从未沟通过给我收据和签署认购协议; 我因为销售的不收承诺和销售领导的拉黑行为投诉过服务监督热线,并提出诉求:1. 兑现奖品;2. 当面赔礼道歉,且有万科人员在场见证;否则不签约。(我必须要保证自己的权益) 后续这两点诉求并未得到兑现,过程中销售仍未给过我收据和签署任何认购协议以及首付约定时间的协议; 5月份销售发给我两张图片,分别为催缴函和解除认购通知书;通知书中以我违反《销售认购协议书》为由对我进行发函。此时我才认识到还有这样一份协议书的存在,但是我从未签署过。我让销售提供我签署的原件,销售也无法提供。这种操作明显是不符合流程的,没有书面约定,何来违约? 销售在沟通过程中一直以大公司为说辞拒绝协商沟通,处理问题的态度消极,沟通方式无理且蛮横。自己没有遵守流程与客户签署相关协议,却以相关协议要求向客户发函。看起来滑稽且可笑。 诉求:1. 除满足第一次提出的两点诉求(1. 兑现奖品;2. 当面赔礼道歉,且有万科人员在场见证;)外; 2. 补签应该有的认购协议以及相关协议,依据流程进行; 3. 要求销售人员有作为,有担当,有诚信,拒绝任何PUA客户的销售人员; 盼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