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万科的孙大经理和我沟通了,我家的房子可以延长三年的保修期,(这个比较满意)但至于我的损失,只能减免我一年的管理费!本来俺蛮高兴的,以为他们也拿出了诚意,可以好好的谈谈,把这件事情做了了结!可是,当我问他只减免一年的依据是什么时?他居然说,不需要依据,就这条件,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那个态度嘛,也许我见识少吧,真的不敢认同,我都在怀疑是不是在和一个上市公司的经理在沟通!我问他,我家从收楼就修,修到现在,没有损失吗?他坚持说没有!我想问一下,我住进来时,我儿子才不到一岁,你们修一次,我儿子和女儿病一次,开始找不到原因,后来,一个在医院上班的朋友来我家,才知道。。。。从那以后,只要一返修,我家夫人和小朋友要么去亲友朋友家住,要么住酒店!多则十天半个月,少也得要三五天,还得要天天回来开门,让他们施工,什么事都做不了!更不要说有客人来访啦!让别人到家里来吧,像样吗?不让别人来吧,住酒店花钱不说,还落下一个睢不起人的恶名!更恐怖的是,我们全家人从住进来起,春夏两季,就会皮肤过敏,严重时还会长满水泡!还是那个做医生的朋友,告诉我们,我家因为渗水,太潮湿啦,住这样的环境,人肯定容易生病,得湿疹!我们找管理处,管理处开始说,会跟进,会跟进!找多了,干脆说,他们管不了,叫我们自己找返修办!这两年多来,我家的问题就这样困绕着我!我所反映的这些情况,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并且也强烈要求他记录并处理!而我们的孙大经理居然还要说我们没损失!叫我爱咋办咋办?!那语气,那态度。。。。。。真是越想越气!两年多快三年,光小孩子看病都花了大几千,甚至远远不止!还要没加上,因为不能外出而托人办事的花销!还有去亲戚朋友家住和住酒店的工花费!更别提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啦!还要受了差不多三年的罪呢?难道我花几百万不是来享受而是来受罪的吗?家不像家,甚至有家不能归,还因此而生病,这种体会,谁愿意试呢?难道,这就是我们万科公司对待住户态度?我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超过三万,还没加上无形的和间接的损失,我只是要求延长三年的保修以及减免三年的管理费,这也叫不可能?还叫我爱咋办咋办,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希望万科公司能重视我们这些小市民的要求!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希望万科能从实际出发,重视住户,关爱业主,别让曾经信你,选你的我们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