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汤姆大叔 于 2023-5-28 15:27 编辑 本编梳理了业主陆续提出拒交物业费的主要理由,并作出了如下修改,向物业服务合同乙方万科物业、行政监管机构、各位业主、和小区内居住的其他物业使用人公开发出声明。 业主诉求: 具体拒缴物业费的行动时间暂定 X 月 X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规定,请万科物业、行政监管机构必须依法给予辖区居民答复。 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如下: 1、从小区开盘业主入住开始计算,已经长达 11 年之久,但是《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而《合同》仅有“乙方”物业,作为小区发包甲方,却长期没有民事主体的资格,甲乙双方没有合同约定,甲方业主如何监管小区物业?业主无权参与依法治理小区。物业财务更是不清不白?依法治理小区不过是一纸空文。 重点聚焦特大物业服务行骗行为: (1)万科物业没有任何依法收费的法律依据? 昆明万科物业与业主之间没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更没有法律依据,自己搬一张桌子,职场找来一帮求职劳务,就可以自称是物业了?自称事实上的合同了?就开始向业主收钱了? 万科物业的 “大领班” 虚拟行政 “副科级” 的周帅,你真以为业主的物业费通过这样的方式,都可以自由支付花销了?都可以装进万科物业和你自己的包包里了?你做梦吧!没有法律规定的合法来源,数额已经特别巨大,你迟早把自己坐进班房。如此 “合法” 行为可以横行,等于中国革命没有胜利,需要重上井冈山! 《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没有民事主体的甲方签字《合同》能不能生效吗?没有甲方的监督,物业是不是可以自由自在为所欲为吗?昆明万科物业大领班周帅,你做梦去吧! (2)业主的物业费哪里去了?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第十二的规定: 公民的法定知情权: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但是,业主的权利哪? 特别是业主承担的万科物业一笔巨额开支《安全秩序服务外包》,一年涉案金额¥194 万元, 万科物业至今没有给业主任何一个交代,这笔钱的合同哪? 业主得到了什么实惠? 业主交给万科物业的巨额资金,业主没有民事主体资格,因此无权监管?业主也无权审计?物业以为这钱他们就可以花了,就可以装进自己的口袋里了?那是痴心妄想! 特别是被行政监管部门发现的,昆明万科公司还有被安.插提拔的一位“表妹副总”,很短的时间内,敛财 6 套房子,这些巨额财富,都是昆明业主的物业费。还有万科物业花钱买了一个什么“协会”的副会长,一年支付¥3.5万元的费用,这些都是业主的物业费,业主得到了什么实惠? 2、小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万科物业置若罔闻 (1) 万科物业以方便业主为理由,动用业主物业费购买了一辆 SUV 汽车,价值人民币¥20 多万元,在使用了 3 年多时间之后,业主巨额财产车辆至今下落不明,物业报案了吗? (2)四十几辆业主私人的电瓶车电频被盗,破案至今业主没有获得赔偿; (3)小区内发生重特大火灾,最先到场的万科保安,竟然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白白浪费了 灭火的宝贵时间,直到五辆消防车进入小区,才把大火扑灭; (4)小区的大门安保不足,人员经常可以随便进出; (5)地下停车库脏乱差,行车路被物业挖的到处是沟沟坎坎,排水沟污水横流; (6)小区配套篮球场长期被外来人员占用,门禁形同虚设; (7)小区地面人车分流,但时有不明车流驶入小区地面,而且不是搬家; (8)小区车辆进出门禁,门禁时常故障,经常显示车辆服务费未交纳等; (9)万科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经常带大量不明来历的人进入小区内的供水、供电房内; (10)盘江社区主持的小区亮化工程,来路不明的施工队,未经业主同意,非法进入小区 施工,破坏了小区楼栋墙表面的防水、观瞻!业主苦不堪言; (11)小区各栋楼的各个单元进出防盗防火门,年久失修已经严重损坏,万科物业出面采 购更换,就是这样一个铝合金框架,中间是全透明玻璃,价值顶多¥3000 元,万科物业的采 购价值¥10000 元,玻璃门不能作为地下车库的防盗、防火门,但是万科物业干了,谁来监 管?业主挑选的权利都没有; (12)小区配套的人防工程,小区的房产已经全部出售完毕,但是人防等配套工程的产权, 仍旧捏在万科开发商手里,万科还是小区内的“业主”,法院相同案例,开发商随着建设工 程房屋出售,小区建设不能出售的配套工程产权,同步转移为全体业主所有。 3、万科物业职员周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犯罪手段从国家信息库中偷窥业主的个人隐私信息,甚至找到业主工作单位去威胁和诬告,至于业主的子女也未能幸免,这种文.革余孽的卑鄙下流手段,除了万科物业是闻所未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罪刑法定”和“罪责自负”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破坏了社会稳定,引起业主和万科物业之间的尖锐矛盾。 4、万科使用劣质产品的供水管道,供水管道滴漏现象严重,停止供水维修管道,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白白流淌消耗的供水水费损失,却由业主来承担;热水供水管道长期混浊,万科物业口头承诺的整改,六年来物业不闻不问,至今拿不出整改方案; 5、小区内,十一年巨额的广告收入,这笔钱哪里去了?民法典明文规定,业主所有? 6、万科物业擅自处分业主的巨额财产,业主的学龄儿童教育用房,被盘江社区无偿占用。 7、万科拖欠教育经费¥3.3亿元人民币,至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至小区内的学龄儿童每天往返10公里读书。 万科金域缇香小区配套商业楼,其中未经业主同意,万科物业擅自处分面积最大的是盘江社区办公用房,占地面积 496 平方米,十一年来盘江社区没有交纳过一分钱的租金、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全部由业主分摊。 龙泉街道所依据的文件是云南省委组织部的文件,云南省委组织部是党内机构,《宪法》和法律没有明文授权其具有社会属性,其下发所谓《强制规范》的文件,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还有诸多的物业与业主矛盾,限于篇幅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