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贵阳市云岩区马王路万科麓山业主,2021年9月收房,于2023年4月15日在小区购买人防车位一个,售价6.5万元,销售公司为贵阳广晟鑫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然而在2023年5月6号开始,销售方私下和部分业主代表协商以团购形式销售车位,满100人即可以5万元价格出售,满240人则以4万元出售。该行为并不是市场价格波动,属于房开为了回笼资金无视之前几百个消费者权益的自私行为。其次,车位销售一再强调车位不会降价,所以众多有需求业主就因此高价购买了车位,鉴于以上情况,本人提出解决方案如下: 1,补偿2.5万给本人。 2.2.5万的差价以抵扣未来物业费的方式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