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因如下:我们家庭于今年6月1日向万科公司购买一套一楼商品房,地址位于闵行区富卓路788弄万科公园大道,万科销售在向我们承诺的是可拥有40平方院子,而致使售价比别的楼层还要高出40万。我们并未此事向万科公司提出任何疑问;但现在临时交房日期,所交付的院子只有10几平,远远少于承诺的40平。对此,近4个月来我们家庭多次找万科沟通,终无效收场,之所以愿意多出40万购买40平方的院子,就是为了家中的老人和将来的孩子,不然上海的一楼又潮湿,蚊虫又多,肯定不予考虑。万科在做宣传广告及样板房的时候,院子也确实是有40平,已交付的部分业主的院子也是确实很大,唯独我们的院子存在严重缩水的情况,理由就是用来做消防通道。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承诺40平的院子。我查看了合同附件,也并未标志我们院前有消防通道的标识。 我们有样板房、已交付房、销售承诺等信息证据,可以证明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万科现在不解决问题,不解决问题就是让业主为他们的过错买单吗?现在临近交房,还没有一个合理的方案给出。请问万科说别人是野蛮人进城,信用度不够,请问你们的诚信又何在?在证据面前,难道你们也要抵赖不认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