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司工作人员就相关保修事宜,已按公司的处理标准回复至您,但暂时未能与您达成共识。后续我司将继续履行保修义务,请您谅解。”这句话我可以理解为,你不接受也没办法,以后我只能给你提供保修啦?也就是说,你们是认可你们孙大经理的处理方法的?我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你们不管啦?“因您的房屋多次出现渗漏问题,对于维修期间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在此表示歉意,”这句话我可以理解为,你们也认为只是给我的生活带来不便宜而已!并没有损失吗?这就是我们万科的精神?你们就是这样关爱业主关爱住户的?这就是我们万科打造品牌的行为?更何况,你们公司的标准是什么?难道真如你们孙大经理所说,你没必要向我解释,更没必要向我汇报?!我的标准已经明确给到了你们,为何你的标准就不能和我说呢?说到底,还是因为你们认为我只是个小市民,用不着这么费劲吧?众生皆平等,因果有报应!我真的希望万科能拿出诚意,尽快解决这件事情!如果你们不相信我的损失,你们可以问管理处,甚至可以问你们返修办的人员!人在做,天在看!我受了快三年的罪,我直接的经济损失超过三万,还没算间接的,更没算无形的以及精神损失和误工费,我只要求延长三年的保修期和减免三年的管理费也叫过分?请问健康有价吗?让你全家人每年春夏两季就得湿疹,动不动就小孩子生病,你受得了吗?让你隔三差五的去朋友家借住你愿意吗?让你有家不能归,只能住酒店,你理解吗?公司朋友约一起去旅游因房子要返修去不了,你开心吗?真心希望万科的相关人员能换位思考一下,并尽快拿出一个有诚意的方案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