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服务监督平台  
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
北京 地产
万科幸福汇小区尚未完全交付,就要违法扣业主前期物业费。
beifeng08 2016-01-04 11:36:42 扫码看帖   4 3640
近日,万科地产和万科物业共同发了一份催缴物业费的通知,第一条是告知业主们自入住之日起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尽快补缴;第二条是收房时候预存的一年物业费,已经被划转冲抵交房之日起一年内的物业费。

我们认为地产和物业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第一,我们在入住的时候,物业或地产曾提到,物业费是小区整体封园后缴纳,或者成立业委会后缴纳,前期由地产支付,而且事实上,此前的物业费一直都是地产在交;第二,我们小区2010年之后的小区,4期还没交房,目前处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此阶段的物业费是地产支付,而不应该由业主支付。

这是明目胀胆的违法行为啊。
这就是一个整天标榜全球最大房地产企业的行为吗?
这就是你们的社会责任吗?
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本帖
4 回复
沙发
cpu4998 
2016-01-04 11:50:05
我也是业主之一,跟帖投诉万科幸福汇项目开发商:北京田家园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万科幸福汇小区 未完全交付,开发商 北京田家园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就偷偷划走业主物业费用预存款,并企图违法收取业务物业费!


这种行为是无耻的,违法的。 我们坚决抗议且抵制!
板凳
北京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6-01-04 19:13:43

【回复】万科幸福汇小区尚未完全交付,就要违法扣业主前期物业费。

尊敬的幸福汇客户【beifeng08】: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已核实具体情况:
1、按照您与我公司签署的《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第九条约定,幸福汇乐汇家园小区已于2015824日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取得查验报告,依照有关规定,在园区公示1个月,达到物业费收取条件。
2、关于物业费划转是按照《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托收协议》中相关约定进行物业费划转,物业费收取日期自交付之次日起计算,符合法规程序,而并非小区整体封园后进行划转。

如果您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欢迎您拨打电话010-65850101,我们始终愿意听取您的宝贵意见,不断完善自己,顺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北京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6-1-4
地板
cpu4998 
2016-01-05 09:37:37
回复 2楼北京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但是他抵扣的可是 验收之前的物业费,这也合理合法吗?
5#
80325427 
2016-01-05 10:11:56
经过邻居咨询房山建委,幸福汇小区不符合第四条规定扣取划走物业费。
园区验收合格只是做了公示。。没有通知业主。。违背合同条约。。。。!!!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八条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万科地产划走物业费并非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69243.htm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布首批开发企业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的新建商品住宅名单   建委网站明确通知咱们万科幸福汇小区是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beifeng08
  • 用户组: 普通用户
  • 最后登录时间: 2016-1-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Copyright©2010-2017 万科VANKE 版权所有
扫一扫 ,手机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