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江湾澜庭业主,近期获悉江湾澜庭将成立新社区并建议将新城域东区划入,办公地点设置在江湾澜庭小区内部,作为本小区业主不同意以上不合理安排,原因如下: 1. 将社区安排在小区内部且并入外部小区,人员繁杂进出频繁,增加安全隐患,无法保障住户安全。 2. 置换江湾目的为改善住宿环境,周边小区并入同一社区可随意进出本小区,人员素质得不到有效控制,造成本小区生活环境得不到保障,高房价高物业费却得不到相应回报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 3. 社区规划用地834平,要求公开政府规划及审批意见书。另根据**年修订版《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建设标准》相关规定给予公示使用计划,并说明是否涉及违规。 最后,希望我们同心协力,共建美好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