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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万科物业包庇违规员工,泄露业主隐私,投诉19天不处理
KXYkaolala 2023-05-31 09:07:01 扫码看帖   1 809
   5月12日,因为购买万科物业的阳台玻璃更换服务,出了问题拨打万科监督热线4009515151反映,个人隐私被万科翡翠物业经理李肖(未正式任命)泄漏传播。5月13日开始,陆续收到不同朋友(均非万科员工)转来的这份万科物业内部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本人姓名、电话、详细到房号的家庭住址、本人拨打4009515151反映问题的通话录音、个人社交账号截图、家人与他人聊天截图等等信息。
    5月13日起,本人每天通过4009515151、万科稽核中心等渠道反映超过30次。5月20日下午,终于得到昆明万科方面电话本人告知了集团处理结果,承认李肖泄露业主信息属实,属于一级廉政违规事件同时强调李肖并未正式任命,这个处分非常严重,根据万科规定,背负一级廉政违规处分的人6个月内不得提升等等。基于此前提,本人做出让步,同意了处理结果,并于5月24日上午收了物业给到的道歉信。但是,25日得知泄露业主隐私、万科集团一级廉政违规事件的主角李肖被昆明万科物业正式任命为昆明万科翡翠驻场经理(主管级)。
     这就是昆明万科物业对待员工违规的处罚手段?用处罚严重的话术哄骗业主撤诉,实际上阳奉阴违,恶意包庇员工!员工泄露业主隐私并造成实质性传播的恶劣影响,却不处罚反升职?万科物业这是公开肯定和鼓励员工违规、侵犯业主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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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汤姆大叔 
2023-05-31 11:26:47
本帖最后由 汤姆大叔 于 2023-6-1 08:47 编辑

万科物业为了非法利益,使用控制业主个人和家庭的隐私手段,迫使业主就范,
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下流的手段,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物业是乙方。

职场谋生的小职员靠业主养家糊口,你们吃的是业主的,喝的也是业主的,
业主不要求小职员痛哭流涕的感恩,至少履行职务应当遵纪守法,尊重业主,
如果利用职业的便利,偷窥业主个人以及家庭的隐私,必须坚决绳之以法。

楼主应当报警了,本案属于违反《刑法》规定,情节非常恶劣的刑事案件;
本案不是可以协商、私了的民事、刑事自诉案件,报警这是楼主唯一出路。

如此被欺负了,还要期待万科发善心?哪楼主你是做梦吧!
楼主的诉求竟然是:万科能 “处理” 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荒唐!
楼主未免太善良了!只能说你活该!

刑事报案报告,楼主可以在线搜索一个模板,照猫画虎还是会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第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以上规定,万科物业职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刑法》禁止性的明文规定,建议楼主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吃的是业主的,喝的也是业主的,养家糊口还是靠业主,而物业职员是《合同》乙方,如此胆大包天,
公开上演“农夫与蛇的故事”,竟敢欺负给她饭吃的业主甲方。如何对待物业用刑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欺负业主,出路只有一个,就是业主绝对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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