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candyco]朋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车位问题,物业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具体回复如下: 1、幼儿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幼儿园门口的停车位属幼儿园所有; 2、幼儿园整体规划与住宅为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共用小区的公共配套(如:道路、供电、公共照明、消防等),幼儿园门口位置属公用部分,车辆先到先停放。 如有其它建议或意见,欢迎拨打万科物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9-515151或联系管家系统负责人王先生15976679228。谢谢!顺祝您生活愉快! 佛山万科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2016-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