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万科金色悦郡小区业主。 1、 2022年7月12日,我发现我未入住的房子客厅屋檐滴水,当时通知物业管家,管家和保修办当时来我房子查看,没有找到原因,告知我后续会继续排查,约两天后,我们楼栋的管家告知我没有找到问题。 2、 2022年8月26日,我入住前再次打扫卫生,开门发现天花板在滴水,地板有积水,检查后,主卧天花板,次卧,儿童房,地板均有滴水。从事发党日一直到2022年11月,物业及保修办一直告诉我在鉴定漏水责任。 3、2022年10月31日,莲湖区枣园街道办三方沟通会。没有结果,万科物业要回去商量。中间12月份管家告知我要给维修,但一直没有开始。 4、2023年2月26日,给我打电话说维修天花板,衣柜和地板维修时间未定。但因给不出任何纸质维修周期工艺,保洁,保质期。没有修成,只是告诉我万科保修办是大企业,维修从来没有给书面工艺及保修时间。 5、4月12日,在大兴法庭,法官建议让物业折现赔偿给我,我自己维修,物业代表同意此方案。约定4月27日下午再次沟通。由于物业来的是律师无权限,无果。 6、5月15日给法院电话。物业赔偿额度相差太远,只能司法鉴定,周期3-4个月。 7、5月19日枣园街办,住建局,组织协调,还是没有进展,让下周我和物业沟通。 8、5月22-5月25两次沟通,对我一年的赔偿没有结果。暂时终止沟通。 9、2023年6月9日晚7点左右,万科代表及你们万科地产前同事三人,来我家现场查看,表示我房子的问题应该你们万科来修,对于不能给书面工艺,没有维修前保护,没有维修后保洁及保质期的问题,是前期沟通的错误,但是当我问及对于我一年不能入住房子的赔偿问题,没有给予现场答复,告知我回去开会沟通10号给我答复。 10、2023年6月10日,我们物业管家给我发了两份合同,告知我和我沟通维修时间,对于赔偿问题,没有结果。 11、2023年6月15日,约的早上9点,但是你们万科物业负责人11点到我们小区,并且来的不是约定的商谈负责人。 12、2023年6月15日下午,当天来商谈的总监,告知我赔偿没有商谈余地了;30分钟后,我们物业管家微信发我了一份但方面的告知函,并盖有你们万科物业的公章。意思大概是:和我多次沟通,是我不愿意维修,所有后果由我负责。 至此,我和你们万科物业沟通长达11个月,期间,我多次在万科400电话投诉,每次告知我48小时有相关领导负责人来联系我处理问题,但是截至目前,要不没有人联系我,要不偶尔有我们物业管家给我说在和保修办协调。我期间多次致电400电话,要求西北区域的负责办公室联系方式,在我的多次坚持下,给我了一个城市电话,但是始终无人接听029-88663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