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1月20日下房至2023年5月13日 已下房5个月零23天 自下房之日起王国亮本人 3栋2单元1103业主就与3栋维修工程师联系维修 其中包括 客厅及厨房地面瓷砖划伤及主卧飘窗断裂 但维修工程师一直推脱没有维修 2023年3月18日 3栋维修工程师带人到我家 把我家客厅飘窗砸了 我家的客厅飘窗我从来没有上报有质量问题 但是维修工程师带人把我家客厅飘窗砸了 之后我与地产沟通开始进行主卧及客厅飘窗换新 在换新过程中换了4次窗台板 在换客厅飘窗时 维修工程师与带来的维修工人只在飘窗下放一个小铺垫 客厅整体从来没有铺过任何怕伤瓷砖的铺垫导致我家客厅瓷砖大面积划伤 这是万科需要承担的责任 原本与未婚妻订好的在2023年2月16日举办婚礼也因为新房未达到入住标准导致延期 之后未婚妻与我一直有情绪总是吵架导致我们最后因为新房没有入住 未婚妻与我分手 这都是因为新房闹的 难道万科地产没有责任吗? 赔钱 退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