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昆山花桥万科魅力之城05号楼2205业主何勇 2016年1月28日凌晨,由于走廊楼道粗水管在地产开了水闸之后裂开了,导致整个楼道走廊都是水,水排不出去,最后就漫进了我家里,导致家里95%的家具被浸泡10小时以上(除阳台外所有屋内漫水20-30mm高)。 我2015年12月19号拿房,到2016年1月28日泡水,我都已经搬进来住了2个晚上,装修我花费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泡水当天下午,房修工程师陆润斌在他们领导胡宏绪的授意下,一开始答复我200元的住宿标准,我表达我的意思后陆润斌答应我提的一天260锦江之星同价的酒店标准,只是对我能不能提供发票存在异议,后来我也确认会给他提供发票。 2016年1月31号胡宏绪跟我说他们现在决定给我安排花桥当地的房屋租赁租金给我补偿,那我就想问一问,我本人在上海青浦上班,我在花桥买了房子后才住2天,每天开车来回,那是因为我住家里。现在我家里被他们泡水,我还有必要每天开2小时车来回去住一个租来的房子吗?意义何在?况且我的家具都是品牌的,陆润斌和胡宏绪都到场看过了,我不可能接受他们这种不合情不合理的安排。 我的要求完全基于我家里的情况来,而且我是一家人,他们答应我的一天260的补偿标准直到他们把我房子装修完毕后30内为止(刚装修完我不可能住进去),这个是最基本的事实! 希望我能收到你们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