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隐瞒事实不作为:、不作为反而激化两期业主之间的矛盾。2023.6.7傍晚物业回复二期部分业主说目前万科已经认可合同中公共设施共享,故提出暂时通过在门卫处登记的方式进入一期。但同时二期的门卫并未接到相关通知。导致一期业主知道此事后,认为物业在给二期搞“特权”,在当晚大闹一二期并堵在二期门口为难二期保安严重扰民。但从始至终,万科方都没有任何一人告知那些心中不满的一期业主们,二期跟物业要求的是“四期互通”,最大化四期各自的优势,形成共赢。 2.违背合同、强行分割:如合同中展示的四个期内均分布了属于四个期共享的公共设施,简单粗暴的通过门禁来隔离四个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隔离,事实上一期每一天都在使用二期内如锅炉房等公共设施而部分一期业主并不自知,物业有义务告知。 3.拖延问题,迟不解决:此问题一直无故拖延,不予解决,需反馈解决时间、解决方案,归还本应属于居民本的权益。 4.退还因物业违规强制隔离期间多收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违背合同,强行隔离分区,合同内应有的服务被强制隔离,因此我们业主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应退还相应物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