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住房移交时限应严格执行同步移交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内容,目前情况与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与规划建设审批要求严重不符,极大损害业主利益,根本达不到公建配套服务设施的使用期限要求,存在严重滞后现象,对各位业主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原规划电动车停车点,因设计在地下二层不合规无法使用,物业现禁止所有车辆进去小区,却不配套相关停车棚设施,车辆在外暴晒淋雨,安全隐患显著提高。 2.小区建设电动车充电桩,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小区,充电桩建设未经方案比选公示,程序不合规。 3.原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擅自租赁给菜鸟驿站,快递服务点引入小区未征求业主意见,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迟迟不落实。 4.原规划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公共图书馆、业主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文化室等设施,交楼两年多,迟迟未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