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万科城市之光东望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有一个篮球场,现在物业不经业主同意擅自关闭小区篮球场,开放的时间是10:00-12:00,15:00-20:00,甚至还经常不按时开放。一个小区本身面积不大,现在还擅自关闭球场,导致小区老人小孩完全没有活动空间。尤其是现在天气炎热,早上10:00以后,下午19:00以前根本不可能户外活动,所以实际真正有效时间最多只有1个小时。试问一个占小区一半公摊的地方,只有一个小时的活动时间,不是浪费业主资源嘛。所有小孩也只能集中在一个特别小的游乐园玩。本人表示有意见,物业直接回复说是经过业主同意,试问我作为业主为什么没有收到相关需要关闭篮球场的信息。本人可以理解住在附近的业主会觉得打球很吵,但是这个不能作为关闭球场的理由,更不能作为物业一刀切懒政的理由,完全有更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说可以按照国家广场舞的方案来执行,超过一定分贝应该在固定时间内活动,如果只是球场散步等低分贝活动,完全不扰民,在正常时间就不应该禁止,不能侵犯广大业主使用公共区域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