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唐山万科新里程一期的业主,合同约定2015年12月交房,交房那天,唐山万科表示无法交房。因楼上跑水,天花板、墙壁、橱柜、木地板大面积泡水,情况严重,需进行修缮,无法交房。 唐山万科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修缮。 但是从那天开始,唐山万科再也没有联系过我,直到2016年2月中旬,邮寄了催促收房的通知书,措辞强硬,态度蛮横,说是客户自身原因,拒不收房,一切后果自负。 唐山万科工作人员不承认违约,拒绝一丝一毫的赔偿。 根据合同,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交付的,应由出卖人修复后再交付;交付日期逾期的,应支付违约金。 自己定的合同,本来就对万科自己120%的有利了,自身违约了,还拒绝承担责任? 重视业主,诚实守信是万科能持续发展壮大的基础,创品牌难,砸牌容易。 出于对万科的信任,这是我家购买的第二套万科房产,但是结果让人很失望。 更不用说唐山万科新里程部分户型存在设计缺陷,所有墙面都已出现破裂或存在破裂隐患的问题! 如果万科还不重视业主的呼声,我将持续向天涯、百度唐山吧持续发帖,通过朋友圈等一切手段,向身边所有人反映唐山万科的问题。 我就不明白,良好沟通,把问题解决了就那么难么?违约赔偿总共才几千块钱,多么?非得逼业主进行维权么?进行网络、媒体公关不花钱么?声誉受损,影响销售,不是损失么? |
板凳
zhichiamd
2016-02-24 17: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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