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简述、业主诉求与法律依据 1、 情况描述:我是杭州万科钱塘府2幢401室(样板间)的业主,2023年7月7日,客厅天花板隐藏的水管第一次漏水,导致楼下邻居受损,我家中央空调主板和扩展版损坏。2023年8月19日,卫生间天花板隐藏的水管出现漏水,8月24日上午,客厅天花板隐藏的水管另外一个部位出现漏水,拆除下来的水管,破损漏水处发现有明显的裂纹。 2、 结论判定:7月、8月连续两个月,出现三次,不同位置的隐蔽水管,而且2016年底、2017年初入住,该房屋使用不过6年,明显低于国家对隐蔽工程水管要求不低于八年的标准,损坏率也明显高于钱塘府其它业主水管质量问题,说明401室隐蔽工程的水管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 3、 法律依据一: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八年”, 第四十条“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承诺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承诺执行”,因此,按两年质保期显然不利于消费者,且我家水管安装在天花板,属于典型的隐蔽工程,也没有超过最低八年的保修期。 4、 法律依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5、 法律依据三: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销售有瑕疵产品过了质保期限的,如果经营者已经告知产品有瑕疵的,不承担赔偿的责任,但产品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6、 我的诉求三点: n 请求彻底检查隐蔽工程水管质量问题; n 全面更换水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质量事故 n 赔偿我的损失4000元(暂定,维修三处,每次1000元,漏水导致中央空调损坏,维修1000元) 补充:401室为钱塘府的样板间,当初入住后,发现马桶都是假的,就是一个摆设,卫生间一直出现漏水现象,2022年年初,卫生间防水层做了一次大修。明显样板间装修隐藏严重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