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客户中心: 我园在交齐购房总额进场装修过程中,发现万科地产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要求,为我们安装和提供“一户一表”的用电基本配套设施,使得我们的供电设备连接在小区供电的商业网线上。为了保证我们幼儿园的“一户一表”用电供应的合法性,我们自筹资金四十多万元,并得到了地产公司的支持与配合,向供电公司申请安装独立专变电工程,得到批准。施工工程需要在55号3栋的地下库接驳铺设管道,此项工程工作施工时,需要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告知和安排相关人员提供方便。根据2014年12月15日买卖双方签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二点明确:出卖人(万科地产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协调相关存在问题,直至上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达到使用条件。请你们安排物业管理公司协助此项工程工作为盼! 万科中心城怡乐幼儿园 201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