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slt_08635813983 于 2023-8-31 11:38 编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我于2020年购买万科三期38号楼下车位,当时销售员说可以安装充电桩,现在的房地产建设标准必须可以安装充电桩,我就购买了C157车位,因此我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我于2023年3月底入住,入住后第一时间找到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因地产没有给提供扩容设备的厂家结款,扩容材料还没到位,大概5月份可以到位。我于5月份又与物业公司再次沟通,物业公司回答是材料还没到,预计在7月份左右可以到位,7月份收到物业公司消息,称可以安装充电桩了,我就又和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公司回答是扩容材料分次分批到,先安装的是40到44号楼的,38号楼要到8月份才能到位,让我们再等等。我与8月20号左右又去联系管家,管家说材料已于7月22号左右发出,也就这几天能到货安装。8月25日再次与管家确认,管家说材料已到,安排安装,最迟9月1日业主就可以进行安装充电桩的工作。8月31日我又与管家沟通,管家的答复是38号楼下面不能安装扩容材料,要在41号楼拉线安装。我的投诉1、我在购买车位时,销售人员说可以安装,是存在着欺诈行为还是地产在车位的电力设施上偷工减料 2、我从3月底入住等到现在,不断多次与物业公司和物业管家进行沟通,没有人说不能安装,到8月31日才知道扩容材料不能安装 3、从41号楼拉线安装可以,那超出长度的这线线缆和安装费应由地产公司或物业公司承担 4、需要尽快得到回复,地产或物业的过错不应由业主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