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江翠薇,雷钊宁,以有“老带新”返佣为由诱使我们购买房屋,但是购房后却告知我们以及同事(其同为楼盘客户且介绍我们购买)无资格享受老带新佣金,存在虚假承诺,欺骗消费者,造成消费者数万元损失的行为。贵司如果不予以妥善处理,我们会继续将此事升级,寻求一切办法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背景:在购买此房屋前,两位销售告知因为我们是老业主(同事)介绍过来购买的,因此我们可以享受千分之八的老带新佣金。我们已经明确清晰的告知销售在同事推荐之前我们自己有去过售房部,且登记了电话,但是两位销售信誓旦旦告知可以处理,仍然可以享受老带新返佣。我们作为消费者并不知晓万科的政策以及万科的政策如果实施,因此相信了销售,但两位销售在欺骗我们签完合同后,却立即改口说我们无资格享受此返佣。在整个过程中销售以及万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万科对老带新返佣政策没有清晰的规则指引以及提示,让销售有“自由解释,并欺骗消费者”的空间; 2. 两位销售在明知道我们实际情况下虚假承诺他们可以处理,欺骗消费者购买,使消费者遭受数万损失; 3. 销售在我们购买房屋后没有任何跟进,产生问题不仅不解决反而采取不理、回避等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