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万科蓝山8-1-404业主,2015年春节前就将墙体裂缝问题报与地产,地产总共董工以还在供暖不宜动工为由承诺供暖停止后再维修。由于墙体是第二次裂缝,第一次裂缝维修后我便贴了壁纸。春节后供暖停止,再次联系董工,董工声称业主贴壁纸不符合要求,壁纸问题不予解决,维修问题一直不给予解决。我想说的是,第一,我买的房子贴不贴壁纸还需要地产同意么?第二,墙体在同一地方出现第二次裂缝,难道不是地产的责任么?再次出现裂缝维修时需毁坏我家的壁纸,破坏我家的整体装修,地产不应该承担责任么?2016年5月13日便拨打4008000002进行了问题反馈,截至今日仍未得到地产的回复,请有关人员及时给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