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客户服务中心: 根据贵中心的收楼工作指引,我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来到了佛山中心城里万科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的幼儿园物业买卖的收楼手续。在我们填妥了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客户资料卡后,递交了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狮山农信社存款存折账号复印件二份、存折明细一份,在进行收楼手续时,要求物业管理方接收了我们的资料后,给予回执。对于我们的要求,物业管理方予以回答:收到的资料不可以给回签收或者回执。同时提出要求,要我们必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我们回复:我物业买卖的交收楼中,供电专用“一户一表”安装工程正在进行中,物业管理工作要待后商讨。物业管理方也可将合同给予我们提供考虑。但物业管理方就不予收取我的办理物业收楼的资料,因此,今天的幼儿园物业的收楼手续不能进行下去,特此告知贵公司。 业主:邓婉薇 2016年5月26日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