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科城市之光东望1期物业经理刘小庚小区维护偷工减料的发帖,物业经理刘小庚电话反馈业主,反问业主是否与其有仇怨,且不觉得此次更换需要公示征求其他业主意见,同时,自认为群内反馈的问题都已解决,本次发帖,想弄清楚几个事情:1.作为小区物业经理反馈业主问题,应用“是否与其有仇怨”的言语,是否恰当,是否可以认为对业主威胁?为什么万科的物业经理认为发帖反馈是有仇怨,而不是对自身收着物业费且没有服务好业主进行自我反思、提升服务质量? 2.对于更换公共设施的材质,是否应该公示、且征得业主同意,如果篮球框是小事,不值得公示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那么界定的服务标准是什么,是谁反馈了就按照其意见更改? 3.对于物业经理认为在小区业主群内反馈的问题都已解决,是否自我感觉太良好了?对于南门的频繁损坏、维修,人车分离(交付1年9个月,仍然不能人与自行车、电动车分离)等问题,一直是在于地产沟通,没有得到解决,想问万科物业这就是服务标准和物业经理自认为都已解决? 综上,希望收到物业经理正常的问题反馈,不要带有任何让业主感受到威胁的口吻,比如是否有仇怨的话术、对于公示不屑一顾的态度,请万科物业解决此事,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情,如是物业经理个人行为,恳请撤换,确保业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