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汤姆大叔 于 2023-10-2 10:20 编辑 非法窃取业主个人信息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周帅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 提供 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以上规定,国家刑事法律对周帅的追诉期是10年以上期限。 一个犯罪嫌疑人怎么坐在昆明万科物业管理的位置上?业主不能接受,真的找不到人了吗? 《刑法》这一条的规定非常清楚的规定,只要是“提供了公民个人信息”,就构成犯罪。 我们小区被万科物业的周帅犯罪行为受害业主有十几个人,这可是犯罪嫌疑人—周帅自己向昆明110警务,在小区物业当面坦白交代的,特别是还有一在职警察的80岁岳父母被周帅打电话直接恐吓“你女儿违法了”。还有更恶劣的,周帅带了一个女秘,亲自跑到昆明武警支队(行政副厅级),一点羞耻不知道,竟然“指挥”武警政委(大校),“应当处分毫无法律因果关系的业主子女”真的不要脸,不知道天高地厚。更不懂的《宪法》规定的“罪行法定,罪责自负”的基本原则! 对万科物业职员—周帅的这一犯罪行为,只要是辖区警察没有发出认定周帅罪与非罪,我们拒绝向犯罪嫌疑人周帅为首的昆明万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业主不需要周帅这样的职员服务,业主不要周帅了!周帅另谋高就,陪你的那个提供信息的 POLICE 一起进去“休息”吧!在里面吃饭是免费的,周帅不需要再打工赚钱了,不是很好嘛! 上周五辖区片警到我家,我们三人一致认为周帅此行为如果继续追查,那个为周帅提供业主信息的 POLICE,前途就算完了!周帅把这个 POLICE 害惨了,而且饭碗也不保了。业主不着急,随时可以亲自赴北京,把本案亲手交给国家公安部信访局。 周帅吃的是业主的,喝的是业主的,养家糊口还是靠业主! 不知道感恩,还要祸害业主?脑瓜子被驴踢了一脚,有一个铜钱大小的洞,不停的流淌脑水? 公安部通报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举措成效公布典型案例: 周帅自己看看以下案例,估算自己的下场!业主不会放弃对周帅法律责任的的追究! 告诉周帅:政法领域的持续反腐要来了,还想往哪里跑?不就是认识一个 POLICE 败类吗! 以下是典型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案例 1、北京一名派出所警察被判四年,辅警被判刑一年半北京一派出所警长聂某,从公安系统内部网络查询公民个人犯罪记录5万余条获利。2019年2月,经两级法院审理,聂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辅警郭某因协助聂某实施犯罪,也获刑一年半。 2、河北一名辅警被判刑6个月 河北一名辅警陈某某通过微信出售户籍信息、全国车辆驾驶人信息等。2019年4月,陈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铜陵市郊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3、湄潭三名辅警被判刑三年零三个月、九个月、七个月 2018年9月14日,湄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三名辅警利用工作便利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并当庭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对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4、苏州一名辅警被判刑一年 苏州一辅警非法查询并向他人提供报警人手机号码信息,导致报警人与被报警人双方发生激烈冲突,一人重伤。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5、四川一名民警被判刑四年,一辅警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刑警大队法医庞某、德阳市中江县交警大队辅警黄某某,非法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他人,经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将庞某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将黄某某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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